随着互联网经济的飞速发展,短视频应运而生,而智能手机的普及使得短视频面临爆发式增长,随之而来的视频二次创作侵权问题也越来越多。
以二次创作视频之名,网络上的搬运视频比比皆是,除了大量涌入自媒体平台的个人创作者容易出现侵权行为之外,大厂之间的视频搬运、侵权行为也并不少见。前段时间刚刚落下帷幕的字节跳动和百度之间的视频侵权纠纷案就是典型代表。
发生侵权纠纷的双方为字节跳动旗下西瓜视频与百度旗下百度视频。涉及侵权的视频是字节跳动旗下西瓜视频中的农村类题材短视频,字节跳动方表示,公司为增加收看视频节目的用户数量和次数,投入资金、人力、物力等成本激励三农领域创业者制作农村类题材短视频,并在该类视频中标注了西瓜视频文字及图形商标。
通过企查查搜索相关商标资料显示,涉案4件商标的申请人均为北京字节跳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字节跳动方发现,涉案农村类题材短视频大量出现在百度视频中,且在不同地域、不同网络环境下搜索到的视频不同,打开视频时商标的留存情况也不同。这些涉案农村类题材短视频未显示上传者信息,部分视频在播放前还插播了广告。随即,字节跳动公司将相关联公司——百度公司和小度互娱公司告上了法庭。
字节跳动公司认为,百度视频的实际运营者百度公司和小度互娱公司搬运字节跳动农村类题材短视频的行为,构成对其不正当竞争,且该行为同时侵犯了字节跳动的商标权。
百度公司称自己并未参与百度视频的实际运营,且百度视频农村栏目中的涉案短视频系普通用户上传,商标去留行为也是由用户个人实施的。
针对双方的答辩,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据百度公司提供证据,首先确定百度公司并未实际参与百度视频网站的运营。此外,涉案视频数量达三千多条,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涉案视频系普通用户上传。西瓜视频文字标识与图形标识的存留,也并非普通网络用户上传不同的视频所能实现的,而是与网站的技术控制有关。法院认定,小度互娱公司实施了利用技术手段从西瓜视频农村栏目中搬运农村类题材短视频以及去除视频中原有的西瓜视频文字和图形标识的行为。
最终,长沙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小度互娱公司停止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20万元,并刊登声明消除其不良影响。
未经授权搬运、擅自消除水印的视频,相信您在日常刷短视频的过程中都曾遇见过,不过像百度视频这种通过技术手段,抓取和搬运视频的行为并不常见。
短视频时代,视频网站通过各种手段引流无可厚非,但一定要采用合法合规的方式,否则不仅构成不正当竞争,更有可能侵犯别人的商标权,最终面临高额赔偿。对于普通人来说,知识产权也并非高岭之花,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知识产权意识,及时对自己的知识产权进行布局,才能更好地保护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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