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邯郸5月7日电(通讯员来洪英)手机APP运营商采取各种活动吸引消费者时,也给了一些投机取巧的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违规从事“拉”新业务,通过发放小礼品的方式吸引客户,利用客户手机号注册APP账号,并将获得的账号密码卖给他人获利。近日,由河北省广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丽(化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一审宣判。

  手机专营店经营者张丽通过微信认识了王强,得知利用客户手机号注册网络账号给“上家”做“推广”,一个账号就能获得5至20元不等的佣金。2020年9月开始,张丽通过发放小礼品如酱油、醋、洗衣液等,违规从事“拉新”业务,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操作客户手机注册网络APP,并根据王强指示将注册的APP设置为统一的密码,将获取到的客户手机号及验证码发送至不同的微信群内供上家使用,每单获利5元到20元。经查,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期间,张丽非法售卖公民个人信息2000余条,获利3万余元。

  2021年12月20日,广平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人张丽承担赔偿损失人民币31443.5元,并予以上缴国库;永久删除涉案公民个人信息;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经审理,广平县检察院的建议均被法院采纳,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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