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政企合作、互利共赢

政企双方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后,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方充当双重角色扮演者

一、监督

依据合作框架协议,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审核设计方案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充分考虑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公益性项目满足使用单位功能性需求、社会效益,经营性项目论证经济收益效果 ,合理优化设计方案 。

2、项目实体质量把控 考虑到合作公司社会资本方为控股方、项目施工主体,建议项目监理由政府方招标,费用由合作公司承担。

二、参与

依据合作框架协议、3P项目合同双方组建项目公司,政府方委派相关机构作为政府方出资人代表参与项目公司管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人员、岗位配置合理,重点关注财务、工程岗位。

2、把控涉及项目开发费用支出的认定及确认。

3、制定符合双方股东意愿的项目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4、合理确定双方职权分工,发挥政府在地方协调、手续办理等方面优势。

5、淡化监督角色,严格按项目公司规章制度办事,慎重运用政府“一票否决权”。

6、保持跟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接、沟通,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7、严格把控项目实体质量,提前结合使用单位意见,及时调整完善设计方案。